“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
——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各党支部、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实做好疫情防控。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各部门要教育引导师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元旦、春节放假期间要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个人家庭聚集最好能够控制在10人以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防控规定,不扎堆、不聚集,树标杆、做表率。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党支部要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部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切实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纠正“四风”工作。对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三、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各党支部要结合年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其他名义变相游玩、公款消费;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深挖隐形变异“四风”,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主要领导,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省纪委相关规定落地生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坚决遵守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党员和教师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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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