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主持召开省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他强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部署上来。
王兴宁指出,此次修订《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再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定力,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党的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
王兴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保持对“七个有之”问题的高度警觉。要突出对《条例》新增条款的学习与理解,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衔接、纪法贯通。要以“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为标尺,衡量监督执纪工作,把纪律监督贯穿到党内生活、纪律建设、执纪问责等方面,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要带头贯彻执行《条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省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