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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征集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 16:35 来源:

全校师生:

为了鼓励和推进我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倡导廉洁风尚,坚定文化自信,铸牢理想信念,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浓厚氛围,近日,省纪委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陕西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征集表彰活动。依据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征集表彰活动的通知,学院纪委现面向学院全体教师和学生开展稿件征集活动。所有作品经筛选、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一、组织领导

本次征集表彰活动由省纪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社科联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二、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须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并已演出、播出、公映、出版或在中、省报刊公开发表。

2.作品内容要紧扣时代主旋律,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展示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丰硕成果,反映广大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风貌,讴歌各级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表现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支持、参与和信心,再现古代先贤的优良家风和清廉典故,弘扬新风正气,鞭挞不正之风,改进社风民风,主题鲜明突出,思想内容深刻,形式新颖生动,群众喜闻乐见,有激励人、鼓舞人、引导人的良好作用。

3.凡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的各类作品均在征集之列。主要包括:文艺剧目(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小戏、小品、歌曲、电影、电视剧、电视专题片、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杂文、网络评论、报告文学等)、理论研究成果(包括理论专著、理论文章等)。

三、报送办法

报送的已演出、播出、公映的文艺剧目类作品,要刻录成盘一武3份;报送的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文字类(文学作品和理论研究成果)作品,须提供出版、发表原件和稿件电子版,并提供复印件一式5份。所有报送作品须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上报的作品,组织领导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文艺剧目、文学作品、理论研究成果等作品类别进行评选,并设立陕西省廉洁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将汇集出版。

五、其他事项

所有应征作品,被视为已授权主办单位以征集表彰活动需要的形式使用。如涉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事项,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3633905

电子邮箱:jjjc@sxjdzy.cn

报送作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参评作品登记表

纪监审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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