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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2日 15:22 来源:

各党支部、各部门:

在学院庆祝第34个教师节期间,在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按照省委高教工委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8〕103号)要求,现就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重申如下: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各部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坚决遵守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党员和教师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节日期间,纪监审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主要领导,严肃问责追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规定落地生根。

举报电话:3633905

举报信箱:jjjc@sxjd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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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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